普达措旅业分公司2024年度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普达措旅业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
2.1 项目名称: 普达措旅业分公司2024年度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
2.2 项目编号:ZZ2400853DQ10112
2.3 服务地点: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普达措旅业分公司。
2.4 采购需求:以下零星、维修、建设项目需要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审核报告,服务内容如下:(1)普达措景区部分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概算:430万元:建设内容:在普达措景区现有的土地上建设停车场及相关附属设施,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及出具结算审核报告);(2)对2024年度景区维修、零星及建设工程进行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主要内容:普达措国家公园嬉雪项目水利及设施设备维修建设工程、普达措国家公园嬉雪项目10KV配电工程、普达措国家公园停机库建设项目、普达措国家公园户外高清彩色大屏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普达措国家公园2024年景区零星维修工程、普达措国家公园地贴及宣传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普达措旅业分公司门禁区消防维保及悠幽庄园消防整改等18个维修建设工程,现目前工程总投资概算:1468万元。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18个维修零星建设工程出具相应结算审核报告。
(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服务内容调整的权利,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费用增减由双方另行商议)。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采购范围:(1)全过程跟踪审计:①协助采购人编制变更管理办法;②对项目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③在项目周期内,指派审计驻场人员对委托人项目经济活动跟踪监督,根据项目情况实施中间结算审计,以及采购人在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有关造价方面的其他合理性要求等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过程中涉及重大和专项事项按“一事一报告”形式单独出具成果文件,按月提交工作成果;④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审计,每季度并出具一份阶段性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主要实施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计、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审计、建设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资金核算、使用、管理情况审计等,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资料进行预审、资金支付监督等工作。
(2)结算审核:实施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出具相应的结算审核报告,配合本项目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2.6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服务期限:1年。成果文件期限:单个项目自采购人下达任务书起至采购人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委托期限止。
具体以采购人单个项目下达的任务书开始计算服务周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 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 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前3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1 获取时间: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4.2 获取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江克路17号对面B1楼)。
4.3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
5.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6月 14日14时 00 分至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4年 6 月14 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江克路17号对面B1楼)。
5.3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普达措旅业分公司
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红坡村
联系方式:杨洋 13187981899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方式:0871-64563522
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蓉、永扎
电话:0887-8389011、0871-64563522、15894285497
7.4 监督联系方式
普达措普达措旅业分公司监督电话:13988759919
集团采购管理部门:迪庆公司采购监督电话:0887-8289496、0887-8224338
康旅集团采购部:监督电话:0871-6719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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