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维保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LYHCZX2024-26(HC)
2.2 项目名称: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3 最高投标限价:66000元/年(含税金)
2.4 招标范围: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喷水系统、消防栓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5 服务地点:辽源市热力集团办公楼、热力集团家园供热所、热力集团汽车库、热力集团第一调峰热源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
2.6 维保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到,并提供网页截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消防工程师资格。维保人员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1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5日9:00时,地点为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
5.2 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5.5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9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葛小行
电 话:15604373900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慧开律师事务所三楼)
邮 编:136200
联系人:孙晶
电 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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