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Q24-F300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 | 合同期限为2年(采取1+1模式签订合同)。如遇上级政策性调整需提前解约,则遵从上级政策精神,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第一年合同期满前,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及服务质量考评双方进行洽谈,经医院会议研究同意后,签订第二年合同。 | 南宁市某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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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50万元 ;
3.最高限价:该维保项目年度预算费用为25万元,维保报价须不大于年度预算费用;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报价供应商必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网上发送。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谈判文件申领登记表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版或word版均可)各一份。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cgb70229@163.com。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谈判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7月4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南宁市某医院(具体地点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南宁市某医院(具体地点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6月24日10时00分。
(二)踏勘地点:南宁市某医院(具体地点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联系人:杨助理 。
(四)联系电话:0771-2870229。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该项目设置现场勘查。报价人可自行到本项目实地现场考察,费用、交通工具由各报价人自理。采购人现有设备及场地信息可通过采购联系人确认,自行前往勘察。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助理、蔡助理
办公电话:0771-2870229/0771-2870099
传 真: /
地 址:南宁市某医院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杜助理
办公电话:0771-2870408
移动电话:13321717460
十一、采购管理热线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办公电话:0773-2080272
移动电话:15323051241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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