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部(西安高新)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公司的成立年份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万元;
5、平均年营业额:过去近三年的营业额度不少于【100】万元;
6、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法律诉讼、行政处罚、舆情信息:近三年无严重行政处罚(警告以上)、违法经营、不良舆情信息(主流媒体曝光);
8、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出具承诺函;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省市实际,维保单位应当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内独立开展技术服务,维保单位资质为:一级。
2024-06-28 16:00:00
联系人:李晓鹏 联系电话:151910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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