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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大院消防维保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11-25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大院消防维保项目,项目编号: ZWKYZYZ2022030,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扬州市分公司邮政大院消防系统保养维护。预算金额9万元。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9万元。

合同有效期为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

10.供应商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单位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相关内容。(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1.供应商如为外地企业,须在扬州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承诺在中标后两周内在扬州地区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 年11月26日 9 时 00 分至 2022 年11月30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69547083@qq.com)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王经理,电话:0514-87961115)确认邮件收取成功。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需备注公司名称。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开户行行号:102301000116

汇款事由:扬州市分公司文创主题生活馆装饰工程资料费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 年12月6日09时30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会议室。

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且仅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514-87961115】

电子邮件:【69547083@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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