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消防器材、消防维保及消防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FTKS(Z)2022-010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消防器材、消防维保及消防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63000
最高限价(元):483000,730000,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建筑消防检测(总院、广州新城分院一期)
预算金额(元):483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消防检测
备注: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建筑消防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元):73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消防维保
备注: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消防器材及消防标识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消防器材维修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3,一年;标项 1、2,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5)投标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公章)以及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除外)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6)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深喀大道浙商大厦4楼41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深喀大道浙商大厦4楼4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0998-296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浙商大厦4楼411室
联系方式:13565376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齐
电 话:1356537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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