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采用比选方式对医院消防安全督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公开征集符合投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且符合使用单位需求的,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
项目名称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消防安全督查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4X0074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服务内容: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医院进行全院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同时出具阶段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以及问题清单,风险评估并提出预防及整改措施。 二、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2024年6月前公布的消防教育培训服务类企业标准(查询网址: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newServiceOrg2.jsp?pName=%E5%85%A8%E5%9B%BD)。 2、服务需求: 2.1、年度开展全员(职工、进修生、学生、第三方人员)消防培训、考核;组织消防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 2.2、对消控室值班员及消防维保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各不少于两次。 2.3、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查,每年不少于12次,并出具每月的巡查报告。 2.5、对医院消防隐患整改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5、合同期内开展两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并指导、协助医院及各科室制定、修改、完善、开展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2.6、对医院改、扩建及新建项目(按住建部门要求进行)提供建议,协助医院更加合理的完善消防系统。 2.7、协助医院建设好微型消防站,并有针对性的对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培训。 2.8、协助医院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工作,如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等,根据各级及医院的要求做好医患消防宣传工作。 2.9、根据实际情况,对医院消防维保提供建设性方案,提升医院消防维保工作。 2.10、参与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对医院提供管理流程、优化建议等事项,促使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2.11、对医院涉及的消防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2.12、协助医院完成其他相关事项。 三、采购预算:78,000.00元/年 四、服务期限:1年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服务完成后,凭中选人开具的发票(中选人自行验证发票真伪)一次性支付。 六、中标家数: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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