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220029-012
1.招标条件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9】1678号批准建设,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唐山LNG接收站项目建成投产之后所需的消防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建设规模:唐山LNG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包括码头工艺系统、接收站工程,主要功能为接卸远洋运输船运来的LNG、储罐储存LNG、气化外输装置和液态装车装置,码头和接收站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甸头港区。
接收站工程主要包括LNG储存系统、BOG 处理系统、天然气外输系统、燃料气系统、火炬系统、LNG装车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主要建设20万方LNG储罐4个,实现年周转能力1000万吨。
本项目消防系统包括:
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通信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供电、配电系统和电气防火防爆设施;灭火器和消防给水系统;防火门和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消防电梯等。
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本次拟通过服务外包形式,由投标人组建消防维保队伍,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提供服务后计算,服务期限2年。
(3)服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并在“社会消防技术信息系统”网站登记,提供查询截图及相关证明资料。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信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近3年内不曾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遭受停产整改等行政处罚或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4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3个石油化工行业消防维保服务业绩(维保期限需满1年为有效),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工作范围描述页等关键页面)。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5人,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不少于10人,需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社保证明。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6-27日9:00至2022-7-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省本级”,在工程模块下找到本项目”(具体事项可咨询0311-66635531/5532,如已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不必重复注册)自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8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招标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金岛大厦
邮编:050000
联系人:侯扩
电话156321691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王宁
电话/传真:0311-83086922、18632196838
电子邮件:chengtaowangning@163.com
开户名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账 号:637120102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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