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工业集团装备公司起重机械生产、维保及消防维保用物资采购(四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796)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工业集团装备公司起重机械生产、维保及消防维保用物资采购(四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13: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有效代理授权文件)、经销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谈判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8:00时起至2023年1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13:280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31日9时0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人:王元中
立项人电话:15998229478 37043
技术咨询人:董兴华
技术咨询人电话:13909886873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石经理
电话:024-62080907 1594017619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61959729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62080702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3年01月09日
附件1: 采购货物明细表
采购货物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13 |
| 收枕吊装置 | 最大起重量5t | 台 | 20 | 70000 | 13 |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地点:A01-A07、A12、A13包件配送至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4巷5号,A08包件送至长春地区各施工地点,A09包件送至赤峰地区各施工地点,A10包件送至沈阳地区各施工地点,A11包件送至大连地区各施工地点。
交货条件及状态:所供各项物资状态完好,物资表面无缺陷,各项参数符合立项文件中对应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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