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滨海新城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观海路288号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含门急诊楼、住院楼、综合楼、高压氧舱等),建筑高度约18米,具体消防系统分布如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等);
2、消防给水系统(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屋顶稳压系统、管道阀门、管网等);
3、防排烟系统(主要包括:防排烟阀、防排烟风机、电控箱等);
4、气体灭火系统(主要包括: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5、防火分隔设施(主要包括:防火卷帘门、卷帘门控制箱等);
6、喷淋系统(主要包括: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蝶阀等);
7、应急广播系统(主要包括:扬声器、话筒、消防电话、功放等);
8、消防第三方年度检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3、具有相关的业绩及良好信誉。
五、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复印件须全部盖公章)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维保服务报价单及消防设备维修价目表;
6、必须具有消防施工资质的单位;
7、必须具有消防维保资质的单位;
8、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若法人未能参加投标,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需要身份证原件。
六、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承包形式:
1、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接到报修电话后,乙方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处理,所有设备材料经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2、需每月两次对本院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并提供巡检记录;
3、每季度对全院的消防报警设备完成25%的测试,全年完成全院设备的100%测试,并提供测试记录;
4、每年度对消防设备进行保养工作,并提供保养记录;
5、每年对本院职工进行一年两次消防培训,并提供培训方案和记录。
(二)维保服务期限:2年;预算金额24000元/年。
(三)质量标准:本项目的维保工作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达到甲方的要求。
(四)本项目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有关规定,并符合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环保要求。
七、结算办法
(一)维保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费用为合同价的50%。
(二)维保期过后一周内支付余款50%维护保养费。
八、咨询有关信息: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院内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北仑区滨海新城医院综合楼三楼302会议室
负责人:陈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56215109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观海路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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