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113
项目名称:2024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概述
采购单位:上海青东综合加工有限公司
服务范围:各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1)全所建筑物内的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联动系统的维护保养。
(2)全所的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
(3)全所消防泵房设备检查、维护、保养。
(4)消防控制室的系统检查、维护、保养。
(5)接到维保电话立刻响应,并在约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6)甲方需要的其它消防维修维护服务。
二、商务需求
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预算金额:10.00万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分二期支付
第一期:2024年7月,完成上半年考核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第二期:2024年12月,完成下半年考核后,按当年度服务考核结果支付尾款。
三、采购服务清单
编号 场所名称 面积 单位 备注
1 康复训练中心
(含学员大伙房) 3703 ㎡ 灶台自动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灭火器
2 车间一 5103 ㎡ 自动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灭火器
3 车间二 4467 ㎡ 自动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灭火器
4 车间三 5332 ㎡ 自动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灭火器
5 车间四 5332 ㎡ 自动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灭火器
6 生活楼一 3675 ㎡ 消火栓、灭火器
7 生活楼二 3675 ㎡ 消火栓、灭火器
8 生活楼三 3675 ㎡ 消火栓、灭火器
9 生活楼四
(含:诊断评估中心) 4682 ㎡ 消火栓、灭火器
10 教育矫正中心 1019.8 ㎡ 灭火器
11 医疗中心 1019.8 ㎡ 灭火器
12 心理矫治中心 1017.87 ㎡ 灭火器
13 办公楼(8栋) 7748 ㎡ 灭火器
14 车队 532 ㎡ 消火栓、灭火器
15 接见室 620 ㎡ 灭火器
16 办公楼 3108 ㎡ 自动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灭火器
17 教育基地 655 ㎡ 自动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灭火器
18 民警食堂 ㎡ 灶台自动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灭火器
19 行政区高压配电间 ㎡ 火灾报警、灭火器
20 管理区高压配电间 ㎡ 火灾报警、灭火器
21 室外消火栓系统 1 项
22 水泵房 1 项
23 消防控制室 1 项
注:供应商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编写和增加服务承诺条款或服务方案,充分体现本单位优质高效的服务和竞争优势。
四、维护保养要求
(1)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系统箱内配置情况、有无渗水情况、压力情况。
(2)每月检查室外消火栓的密闭情况、定期对室外消火栓刷油保养。
(3)每月对火灾报警系统的点位测试不少于10%、全数检查探测器安装现场情况(有无遮挡物、有无脱落等)。
(4)每月检查喷淋系统喷头现场情况(有无遮挡物)、测试末端放水情况、检查阀门情况。
(5)每月检查、测试水泵运行情况,检查阀门的渗漏情况,测试水泵手动、自动、远程启泵情况。
(6)每月检查火灾报警主机报警、故障、电源切换、电话主机等运行情况,检查CRT报警、故障、通讯情况,检测现场烟感报警主机反馈情况,检测水泵运行报警主机运行情况等
(7)甲方需要的其它消防维修维护服务。
(8)接到维保电话立刻响应,应急响应需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五、发生故障时的应急响应处理
(1)在故障处理完毕后,供应商需向用户方提交故障分析和处理结果报告
(2)如遇重大的法定节、假日,可适当放宽上述时限要求。
(3)备件更换:供应商应备有设备维修所需的常用备件,在征得甲方设备负责人认可的前提下,提供重要备件的更换服务(免费或单次收费)。如无法在指定故障恢复时间内恢复系统,供应商应当在超过维修时限后2小时内将当前状况以及未来24小时的计划向甲方书面上报。
(4)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也未向甲方上报书面计划的,按50元/小时标准进行罚款,超过书面计划时间仍未修复设备的,则按50元/小时(每日不超过500元)进行罚款,罚款在每季度支付维保费用时予以扣除。
六、特殊情况下的保养维护和现场支持
在敏感时期、节假日或其他重要工作期间,根据甲方具体要求进行额外的维护巡检,以确保消防系统特殊时期工作不发生中断。必要时应根据采购方要求派专人进入现场实施保障服务,以确保特殊时期工作不发生中断。
七、完整维护文档服务
供应商应建立完整维护文档,包括当年的维修保养计划、相关的巡视养护报告、接报修单,并提供季度、年度设备维护维修汇总表。
(1)维保计划
当年的维保工作展开前应制定相应的维修保养计划,包括日、周、月、季度、年度工作计划等,经甲方确认后按计划执行。
(2)文档报告
①日常维修工作需有相关记录,应记录接报时间、报修部门或报修人、故障现象、故障分析、维修人、修复时间、维修经过等
等情况,涉及费用的还需记录相关的费用,并经甲方签字确认。
②非工作时间段的抢修报告必须记录接报时间、报修部门或报修人、故障现象、故障分析、维修人、到场时间、修复时间、维修经过等情况,涉及费用的还需记录相关的费用,抢修报告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③每月的巡检工作完成后,应出具设备巡检情况与外部保养情况报告,包括巡检时间、巡检内容、设备运行状况分析评估、保养情况等。
④每半年度的维修保养报告必须包含预先制定的维保计划、实施时间、维护内容、总结情况等。
⑤每个自然年结束前1个月,供应商应提供全面的年度维保工作报告,总结当年内的工作情况,汇总日常维保维修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对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隐患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⑥所有的维护工作计划,月度、年度的巡检巡视报告、总结报告等书面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公司章或项目章。
八、履约情况及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1)采购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服务项目的日常考核,考核小组由分管所领导、归口部门负责人、采购单位消防安全专管组安全员组成。
(2)采购人每半年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及服务质量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由归口部门发起,考核内容包含质量考核、管理考核及满意度考核,经综合测算得出半年考核分,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的综合服务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上半年考核分+下半年考核分)/2,综合考核分应达到90分以上,否则根据相应比例扣取服务费用。
(3)综合考核评价分及扣款标准:
综合考核评价分
规范标准 考核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综合评分
(履约情况、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考核) ≥90分 <90分
≥80 分 <80分
≥70 分 <70
备注:
综合考核得分≥90分,全额支付下半年服务费。
综合考核得分<90分,≥80分,扣取合同金额的0.5%。
综合考核得分<80分,≥70分,扣取合同金额的1.0%。
综合考核得分<70分,扣取合同金额的2.0%,并纳入采购人负面清单,不再列入下年度服务范围。
(4)考核细则:
1.每月检查与保养室内外消防栓设备,未能按要求实施执行的扣1分;
2.每月对火灾报警系统点位测试与安装现场情况检查,未能按要求实施执行的扣1分;
3.每月检查喷淋系统喷头现场情况(有无遮挡物)、测试末端放水情况、检查阀门情况,未能按要求实施执行的扣1分;
4.每月检查、测试水泵运行情况,检查阀门的渗漏情况,测试水泵手动、自动、远程启泵情况,未能按要求实施执行的扣1分;
5.每月检查火灾报警主机报警、故障、电源切换、电话主机等运行情况,检查CRT报警、故障、通讯情况,检测现场烟感报警主机反馈情况,检测水泵运行报警主机运行情况,未能按要求实施执行的扣1分;
6.接到维保电话立刻响应,应急响应需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未能响应的每次扣1分;
7.在故障处理完毕后,供应商需向用户方提交故障分析和处理结果报告,未能提供相关文档的扣1分;
8.供应商应备有设备维修所需的常用备件,在征得甲方设备负责人认可的前提下,提供重要备件的更换服务(免费或单次收费);如无法在指定故障恢复时间内恢复系统,供应商应当在超过维修时限后2小时内将当前状况以及未来24小时的计划向甲方书面上报;未能按要求实施执行的扣2分;
9.在敏感时期、节假日或其他重要工作期间,根据甲方具体要求进行额外的维护巡检,以确保消防系统特殊时期工作不发生中断;必要时应根据采购方要求派专人进入现场实施保障服务,以确保特殊时期工作不发生中断;未能按要求实施执行的扣2分;
10. 供应商应建立完整维护文档,包括当年的维修保养计划、相关的巡视养护报告、接报修单,并提供季度、年度设备维护维修汇总表,未能提供相关文档的每份扣1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具体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会议室
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资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2024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 采购服务内容及数量:各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1)全所建筑物内的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联动系统的维护保养。
(2)全所的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
(3)全所消防泵房设备检查、维护、保养。
(4)消防控制室的系统检查、维护、保养。
(5)接到维保电话立刻响应,并在约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6)甲方需要的其它消防维修维护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 预算资金:10万元。
(四)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二、 合格的响应人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 具体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 获取磋商文件方法:
(一) 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合格响应人可自2024年1月15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携带下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进行现场报名初审,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报名初审合格的单位可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与磋商。
如因报名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单位或填表者承担。
(二)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磋商时间安排:
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25日13:30时(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 1 月25日13:3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会议室
届时,请响应人派遣授权代表前来参加磋商会,并签到以示出席。
磋商时,响应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对其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青东综合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庆丰路300号
联系方式:杨宇峰,69209000-9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
联系方式:李霄凌,13052450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霄凌
电 话: 1305245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