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单位信息
1. 单位名称: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车辆段
2. 单位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石牛路 1199号
3. 联系人:曾永前
4.电话:13759107408 邮箱:648507135@ qq .com
二、项目概况
1.对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车辆段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托管维护保养、维修和值守。
2.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3.范围:昆明动车组运用所、三场四线库、昆西客车技术整备所、昆明客车技术整备所、昆明车辆段段本部等隶属于昆明车辆段责任管辖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暨消防系统。
三、投标方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包公司须符合《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所规定的从业条件,在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中能查询到外包公司相应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截图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在铁路或机场或地铁或大型市政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值守、维保面积不低于5000 ㎡ ,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50万元。
3.业务外包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相应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2年以上从事消防工程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
4.业务外包公司的技术负责人(专职工程师)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维保技术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具有机电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相应证书在有效期内。
5.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人员应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 或 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外包公司及其服务项目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停止合作关系期限内。
四、质量保证要求
本项目的托管、维护、保养、维修、检测、值守、实施、交接、检查、验收、考核等所涉及各种内容,投标方均须严格遵守、履行、执行并符合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云南省、铁路总公司的相关现行标准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 61号令) ; 《云南省消防条例》 ;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规范》 ; 《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程》 ; 《建筑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技术规程》 ; 《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 《昆明局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
五、询价函回复要求
请投标方与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车辆段联系,并将询价函于 202 4 年 1月 22 日 18:00前传真至联系人处(询价函格式请下载附件),并同时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等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附件
询价函(请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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