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二、院内谈判项目内容:
我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需聘请一支具有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进行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三、项目要求:
1、维保公司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证明,具备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维保专业资质,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消防维保规范及操作流程对医院消防系统进行维保,在保障消防设备100%完好的目标下,按不低干用户需求中的内容完成消防维保工作,工作具体的标准按医院的有关要求为依据,且须符合有关的消防规范及设备保养要求;
3、维保公司须派驻具有相关资格的维保人员,全年不休,24小时在医院现场工作,参与本项目维保的员工要保证5人以上,每天保证1人以上驻场,接到故障报修后,维保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对故障进行检修。维保人员需变更,必须报医院内部主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维保公司需派工程师负责对医院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进行消防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知识培训,负责编制符合医院实际的消防演习方案,并参与协助做好有关消防演习;
5、维保发现有耗材(含电线、电缆等易损易耗件),单件设备在壹仟元以下的,单个零件配件在壹仟元以下的有故障的,全部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国家质量部门认可的合格相应产品,并解决故障问题;
6、维保公司须保证医院通过消防监督部门的涉及消防系统方面的防火检查及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工作,如因维保工作原因未能通过年度消防检测及消防部门组织的防火检查,则须进行整改直至通过检查或检测,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包括相关部门的罚款等)由维保公司负责承担。
四、提交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非法人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联系方式;
3、提供项目维保方案及报价,类似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提供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注:请准备装订好的以上纸质资料2份,正本1份,副本1份。现场报名提交1份正本,其余在调研会时提交。
五、调研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料不全、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六、现场提交资料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后勤楼一楼保卫科
七、截止日期:2024年2月22日
八、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3-3113897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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