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FCG-002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塔城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为口岸中心区域的卫生保洁、打冰扫雪、高压和弱电、消防维保、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绿化管护、维修服务、安全管理等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1年,物业服务根据服务质量和物业考核评定情况(年平均考核分90分以上),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物业合同可以续签,续签年限不超过3年,如物业服务质量差和年物业考核评定低于90分以下不再续签;合同签订后如服务内容有变化另行商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6249351;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5)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提供不齐者不予接受;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1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六合大厦F区
联系方式:0901-6231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塔城地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901-6238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茹钰
电 话:0901-623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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