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某场区采购消防维保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门头沟某场区采购消防维保
二、项目编号
2.1项目编号:2024-JYAODC-F3001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维保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
3.2项目维保内容:
维保内容主要为办公楼利达消防系统,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电源监控系统、余压监控系统、防火门系统等,维保面积约19000平方米。
3.3最高投标限价:110000.00元。
3.4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维保期限为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1)谈判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4)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5)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6)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7)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8)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4.2保守秘密要求:谈判人保守秘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守秘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守秘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出具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签名章)。
4.3信誉要求
(一)谈判人信誉良好,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对上述事项作出承诺。
4.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谈判人均可以参加谈判。
六、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24年4月 24 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4月26日下午17:00时,在 北京市门头沟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进行报名。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 时,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谈判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09:00
接收谈判文件地点: 北京市(具体地址电话获取)
8.2逾期送达
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本单位不予接收。
九、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9.1谈判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09:00
9.2谈判地点:北京市(具体地址电话获取)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具体地址电话获取)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76490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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