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独墅湖区域消防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SCT2022-GQ-G-004-001-A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独墅湖区域消防维保
三、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书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84万元(独墅湖消防维保费50万元;奥杰大厦消防维保费4万元,配件费用: 30万元)。
五、服务期限:24个月
六、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工具和专业技术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近三年内(2019年7月1日以后)有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不含消防工程)业绩,且单一项目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5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2)为项目人员购买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等),保额不低于50万元的书面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 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供应商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下载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注意事项:
(1)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供应商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jstf 后缀的文件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jstf 后缀的文件是加密电子投标书文件,用于网上投标;电子版投标文件应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 CA 证书中的电子印章或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签章。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各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供应商”页面上,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见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上传文件是否成功以收到系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为准)
(6)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未参与该项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7)项目的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8)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9)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为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独墅湖区域消防维保,由于采购任务紧急,迫切需要尽快开展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2、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3、开标时,投标(响应)文件使用交易中心平台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证书解密,如由于交易中心平台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则开标失败,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另行通知重新开标(开启)时间。
4、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有疑义的,应当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互动交流”栏目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5、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评审中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的通知会通过采购系统小铃铛 和手机短信(手机号的选用及要求同上)发出,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采购系统查看澄清要求并进行线上答复。
线上澄清答复的方式: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选择标段---项目流程---澄清答复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澄清答复资料进行电子签章(名)后上传并提交。电子营业执照的电子签章(名)步骤:点击澄清答复页面中的“在线电子签章(名)工具超链接”,在弹出的web页面打开PDF格式的答复资料---签章(名)--另存在本地---在澄清答复页面上传已签章(名)的答复资料。未加盖电子签章(名)的澄清无效。
特殊情况被允许使用CA证书的供应商应下载“新点文件签章工具”,在工具内打开PDF格式的答复资料---签章(名)--另存在本地---在澄清答复页面上传已签章(名)的答复资料。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电子签名(章)操作手册”栏目。
应急方案:如线上澄清出现异常情况,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投标文件中注明的)、传真或录音电话等方式进行。
7、特别提醒:以下说明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两种方式发送给供应商信息的,只要有一种方式送达供应商即视为已通知供应商,因此请供应商同时关注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避免未及时响应。
不合格原因通知:
评审中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原因将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手机号的选用及要求同上)发送给供应商,如供应商对未响应原因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在“未响应采购文件原因通知”模块中选择“有异议”并发送。评审小组收到信息后将通过拨打供应商手机(手机号的选用及要求同上)了解异议情况,并最终确定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供应商对未响应原因无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在“未响应采购文件原因通知”模块中选择“无异议”并发送,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对未响应原因无异议。
8、供应商电脑环境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允许加载网站提示的加载项,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9、由于开标现场监控传输路径与开标信息传输路径不同,会造成网页显示时间与监控图像显示时间不同。
10、开标大厅系统出现故障、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直播时,交易中心将通过微信直播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供应商可登录微信直播平台(微信-发现-直播-搜索视频号“园小易直播”)观看现场实况。
八、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09:30前
电子投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九、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6日09:30时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99号3幢A区312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蒋燕、徐鑫磊
电话:13771869561 13913931305
(2)招标人: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兰 联系电话:0512-62620600-8182
十一、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敬请留意。
十二、园区国企采购投诉电话: 0512-62620600-8182。
十三、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说明:
1、本项目将在苏州市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2、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信息: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应对夏季多雨天气紧急突发情况,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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