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鼓楼区机关大院消防设施采购及更换安装项目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鼓楼区机关大院6号楼消控室、9号楼、区环卫大楼及区机关大院内部分楼宇消防设施采购及安装,本项目包含消防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旧设备拆除)。更换安装等过程要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技术规程、规范。
四、招标金额:招标最高控制价为11.2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
招标要求详见附件,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条件下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须常驻现场,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应具有至少1个公共建筑(高校或者政府单位)的消防整改业绩,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6、应具有至少1个公共建筑(高校或者政府单位)的消防维保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7、应为消防维护保养检测四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上的星级截图。
8、投标文件封标要求:1.需按要求每页签字或盖章,加盖骑缝章,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装在封袋中,包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鼓楼区机关大院消防设施采购及更换安装项目投标文件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休息日除外)逾期收到的或不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涉及区机关大院多处须更换消防设施,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配合保卫科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勘察情况出具承诺书,勘察时间定于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超过勘察时间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机关大院5号楼2层210。
4、开标日期: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
5、地址:鼓楼区津泰路98号区政府大院5号楼2层211
6、联系人:戴先生 手机:87551337
七、其他事项:
1、开标结束后,中标企业须在开标结束后三天内签订合同,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具体更换安装时间须服从采购方安排,如无法配合采购方进行更换安装,当作废标处理且失去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以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3、中标人须对其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交通和其他所有安全事故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付中标金额的95%,在通过之日超满两年后付剩余5%。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1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