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KSMZ-2024CS-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消防系统维保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3.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3、提供供应商信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公开查询截图,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3.4、投标单位从业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布应急管理部规章---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9月13日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公布,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依法缴纳最近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3.7、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完税证明;
3.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3.9、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中国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11、缴纳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携带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健康路1号
联系方式:米尔扎提1759035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093号
联系方式:曹工17399363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1739936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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