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2023年消防器材集采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2023年消防器材集采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2023年消防器材集采项目(第二次)
2)交货期:36个月(约1095日历日)。具体采购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采购订单、指定地点分期分批送货。
3)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通知,分批次送至:长沙卷烟厂厂区(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426号)、长沙卷烟厂大托仓库(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一路1177号)、长沙卷烟厂黄泥咀仓库(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29号)。
4)招标控制价:1160020元(含税)。
2.2招标范围: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2023年消防器材集采项目(第二次),需求单位为长沙卷烟厂,项目包括其他消防器材-长沙卷烟厂消防器材采购(2023.09-2026.12)和消防系统维保-长沙卷烟厂消防器材维护(2024.01-2026.12)两部分,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投标单位应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其单位信息应能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中查询,并应提供公示截图。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3.1.3投标人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⑴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⑶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⑷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⑸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⑹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 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㈡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㈢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沙市蔡锷南路 69 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六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设备部)。
4.4 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以发送邮件方式(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9:3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金秋楼10楼航空工业(湖南)招采中心相应开标室。
5.3 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金秋楼10楼航空工业(湖南)招采中心相应开标室。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潇湘交易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法律事务与规范管理部的监督(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5516888-19202。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
联系人:张鸿森
电话:0731-85559111-132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项目负责人:陈家乐、何浩、曹森参、季飞腾、曹广飞
电话:0731-85177559
电子邮件:hngl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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