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田寮小学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田寮小学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征集到三家供应商 1、正壹建设(深圳)有限公司;2、深圳市鑫宇恒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3、深圳深中孚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在报名期间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报名,田寮小学由采购小组按文件要求对3家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要求,具有相关资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最终决定委托深圳市鑫宇恒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来完成此项目。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鑫宇恒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 28700.00元 | |
服务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疏散系统、灭火器系统等消防设施维保,公司提供有每月维护保养过程中所需更换的相关材料、物资和设备费用。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内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27192255 传真: /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 年 4 月 25 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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