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 标 公 告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人民医院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概况: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预算合计22万元,单年11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5、质量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6、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公示企业。投标企业必须出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
3、采购人谢绝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只提供电子标书。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7344057690。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5日15:00。地点:阜宁县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五、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万元/年,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采 购 人:阜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515-87278586
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7344057690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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