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三栋学生宿舍消防维保项目面向社会各供应商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三栋学生宿舍消防维保项目
二、供应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登记公示网站截图证明材料(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系统维护及保养服务)、授权委托书、报价函。
2.每个单位只接受一份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内容: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三栋学生宿舍消防维保服务,3栋学生宿舍面积约3.1万平方米,维保内容详见附件3。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
五、控制价:该项目预算3.8万元/年,最终报价超过此控制价时将取消竞标资格。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登记公示网站截图证明材料(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系统维护及保养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维保服务期限: 1+1年,每年服务期满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合同自动续签(若因学校搬迁,合同自动终止),否者不予续签合同。
八、工程地点: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九、报价时间及报价地点:
报价时间:2024年3月14日上午9时
报价地点: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阳市清河西路259号文津楼五楼516室)
询价单位名称: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江老师 张老师 0558-2567080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函格式
致: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人工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为(大写) (小写) 。
2、我方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并保证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消防维保工作。
3、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供 应 商: (公章)
日 期:
附件3:
(一)消防维保区域及内容:新建宿舍5、7、8号楼及连廊
1.维保内容包括以下消防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联动系统(含消防中控室);(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室内外消火栓系统;(5)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6)防排烟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泵等;(9)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
(二)维保检验、检修规范标准及方法:
1.消防维保检查遵循以下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JBJ29;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
2、消防主要设备维保检验、检修标准及方法:
项目 | 维修检验项目技术标准 | 检验方法 |
1.火灾报警功能 | 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灾探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器件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部位名称、地址号码。 | 详见GB4717 |
2.二次报警功能 | 控制器第一次报警时,可手动清除报警信号,此时如再次有火警信号输入时,应重新启动。 | 同上 |
3.故障报警功能 | 当火灾探测器内部、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 同上 |
4.自检功能 | 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 | 同上 |
5.优先功能 | 当火灾和故障同时发生时,火灾应优先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同上 |
6.记忆功能 | 具有显示或打印火灾(故障)报警信号和报警时间的功能。 | 同上 |
7.消音、复位功能 | 控制器处于火灾、故障报警状态时,可手动消除声信号;并能手动复位。 | 同上 |
8.电源切换功能 | 当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电源。 | 同上 |
9.电源指示灯 | 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时,主备电源指示灯功能应正常。 | 同上 |
10.备电自动充电功能 | 主电源恢复后,备电源自动消除,并自动充电,充电达到额定后,自动断开,处于备用状态。 | 同上 |
11.强切功能 | 当发生火灾时,主机自动状态下,可自行切断非消防用电,启用消防应急电源。 | 同上 |
12.其他 | 接地保护牢固可靠。 | 同上 |
2、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项目 | 维修检验项目技术标准 | 检验方法 |
1.外观 | 灯具外观检查,灯具应完好无损,安装牢固端正。 | 人员观察 |
2.确认灯功能 | 1、市政供电时灯具不亮只有充电指示灯点亮,当按下试验按钮,灯具被点亮。 2、切断市政供电灯具即被点亮。 | 人员观察、测试 |
3.充放电 | 给灯具进行充放电,点亮持续时间不低于30分钟 | 人员观察、测试 |
3、感烟探测器:
项目 | 维修检验项目技术标准 | 检验方法 |
1.报警功能 | 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情,感烟探测器其响应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警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10S接到火警信号,并显示地址号码。 | 用烟枪或加烟试验器向探测器施加火灾模拟信号,并通过对讲机了解探测器的报警情况。 |
2.故障报警 | 当感烟探测器内部、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并显示地址号码。 | 感烟探测器施加故障模拟信号(摘掉探测器),并通过对讲机了解探测器的报警情况。 |
3.确认灯功能 | 1.感烟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2.探测器报警后,应能启动报警确认灯(正常时闪烁,报警时常亮)。 | 人员观察 |
4.探测器编码 | 感烟探测器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 感烟探测器施加故障模拟信号,人员观察控制器地址号码是否正确。 |
4、感温探测器:
项目 | 维修检验项目技术标准 | 检验方法 |
1.报警功能 | 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情,感温探测器其响应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警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10S接到火警信号,并显示地址号码。 | 用试验器向探测器施加火灾模拟信号,并通过对讲机了解探测器的报警情况。 |
2.故障报警 | 当温烟探测器内部、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并显示地址号码。 | 光电感温探测器施加故障模拟(探测器掉)信号,并通过对讲机了解探测器的报警情况。 |
3.确认灯功能 | 1、感温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2.探测器报警后,应能启动报警确认灯(正常时闪烁,报警时常亮)。 | 人员观察 |
4.探测器编码 | 感温探测器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 感温探测器施加故障模拟信号,观察控制器地址号码是否正确。 |
5、手动报警按钮:
项目 | 维修检验项目技术标准 | 检验方法 |
1.报警功能 | 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情,操作启动部位,报警按钮应输出火灾报警,火灾报警控制器10S接到火警信号,并显示地址号码。直到启动部位复原,报警按钮放可恢复原状态。 | 用手启动报警按钮,施加火灾模拟信号,并通过对讲机了解探测器的报警情况。 |
2.故障报警 | 当手动报警按钮内部、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并显示地址号码。 | 施加故障模拟信号,并通过对讲机了解报警按钮的报警情况。 |
3.确认灯功能 | 1.手动报警按钮正常监视时,确认灯闪烁。2.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后,应能启动报警确认灯(报警时常亮)。 | 人员观察 |
4.手动报警按钮编码 | 手动报警按钮的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和对应。 | 手动报警按钮施加故障模拟信号,人员观察控制器地址号码是否正确。 |
5.电话插孔通讯 | 手动报警按钮处插孔通话,功能正常,语音清晰。 | 人员观察 |
6、声光报警器:
项目 | 维修检验项目技术标准 | 检验方法 |
1.报警功能 | 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情,火灾报警控制器10S接到探测器火警信号,并启动该区域声光报警器模块,而启动声光报警器发出变调报警声(≥90db),同时发出闪亮的红光(≥1.2ws)报警。并显示地址号码。 | 用试验器向探测器施加火灾模拟信号,并通过对讲机了解探测器的报警情况。 |
2.故障报警 | 当声光报警器(模块)内部、控制器与探测器、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控制器能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并显示地址号码。 | 模块(摘掉)施加故障模拟信号,并通过对讲机了解探测器的报警情况。 |
3.确认灯功能 | 1.声光报警器模块正常监视时,确认灯闪烁。2.报警后,应能启动报警确认灯(报警时常亮)。 | 人员观察 |
4.声光报警器(模块)编码 | 声光报警器(模块)的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 探测器施加故障模拟信号,人员观察控制器地址号码是否正确。 |
7、区域显示器:
项目 | 维修检验项目技术标准 | 检验方法 |
1.报警功能 | 能间接的接受来自本区域探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地址号码。 | 用试验器向探测器施加火灾模拟信号,并通过对讲机了解区域显示器的报警情况 |
2.故障报警 | 当区域显示器内部、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区域显示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并显示地址号码。 | 探测器施加故障模拟信号,并通过对讲机了解区域显示器的报警情况。 |
3.显示器编码 | 区域显示器的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 探测器施加故障模拟信号,人员观察区域显示器地址号码是否正确。 |
8、消防泵、稳压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项目 | 维修检验项目技术标准 | 检验方法 |
1.水泵(备用泵、稳压泵) | 1.系统使用的水泵(包括备用泵、稳压泵)设备应完整、无损坏及腐蚀等。 2.消防水泵与电机连接良好,接轮应有安全防护罩。 3.启动消防泵时,应保证栽5min内投入张厂运行;操作台启动消防泵设备应灵活,且运行正常,显示正确。 4.消防水泵应设备用电源,主电源停止,备用电源应自动投入运行。 5.水泵实际工作电流不得超出额定值。 6.消防水泵(稳压泵)主管上的压力应正常。 7.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 1.人员外观检查泵。 2.人员外观检查接轮。 3.人员试验并用对讲机与操作台联络确认。 4.人员试验并用对讲机确认。 5.电流表测试。 6.人员观察压力表。 7.使用专用仪表读数和现场判断。 |
2.消防水池 | 1.消防水池应采取自动补水措施,并有水位指示仪表。 2.消防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 1.检查仪表。 2.检查水池。 |
3.雨淋阀组 | 1.雨淋阀(进出口蝶阀)开、关应灵活可靠,调整司应状态无滴漏现象。 2.雨淋阀启动后5-90S内水力警铃开始连续报警,压力开关应能报警,并启动消防泵,消防联动控制盘应有显示。压力表指示正常。雨淋阀(进口蝶阀)关闭时,力警铃应停止报警;压力开关应停止动作;压力表指示正常。 | 1.员外观检查雨淋阀。 2.检查试验雨淋阀组。 3.检查过滤器、试验电磁阀。 4.检查模拟试验。 |
4.喷头 | 1.水雾喷头外观有无碰伤、变形,脏物堵塞现象。 2.更换喷头要使用专用扳手。 | 人员外观检查。 |
5.水泵接合器 | 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齐全,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 人员外观检查。 |
6.报警阀组 | 1.延时器无出水。 2.阀启动,5-90s开始连续报警,压力开关在消控中心报警,信号显示,泵自动启动。 3.警铃停,压力开关复位,延迟器自动排水,时间≯5min。 | 放水测试。 |
7.管网系统 |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室外阀门井正常无渗漏。 | 人员外观检查,稳压泵启动频率检查。 |
8.水流指示器 | 1.外观完整无缺损、标志明显、永久,方向指示正确。 2.信号反馈,指示器动作后,消控中心按区报警,显示信号;信号阀开闭信号,消控中心按区显示(保持常开) | 人员观察、测试 |
9、室内外消火栓 | 1、外观完整无缺损、锈蚀 2、压力符合要求 3、阀门正常使用 | 人员观察 放水测试 |
10、EPS电源 | 1、外观质量完好无损坏变形,接线无松动 2、各路电源切换正常,装置动作可靠、运行性性能良好、逆变性能、稳压性能、稳流性能、动态性能符合要求 | 人员观察、测试 |
9、联动系统:
项目 | 维修检验项目技术标准 | 检验方法 |
1.消防通讯 | 功能正常 | 通话试验 |
2.通风与排烟系统 | 1.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 2.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 1.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2.手、自动启动防火阀、排烟阀 |
3.消防联动 | 功能正常 | 测试 |
4.消防电梯 | 1.联动功能,确认火灾后迫降到底层; 2.信号饭馈,对电梯控制和联动时,信号能反馈至控制室。 | 测试 |
10、气体灭火系统
项目 | 维修检验项目技术标准 | 检验方法 | ||||
一 贮 瓶 间 设备检查 | 1.灭火剂贮存容器 | 人员观察、测试 | ||||
(1)外观质量 | 无变形、缺陷;手动操作装置有铅封 | |||||
(2)规格 | 同一系统规格要一致,高度差≯10mm | |||||
(3)贮存容器上的压力表 | 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 |||||
(4)管道颜色 | 外表面涂红色油漆 | |||||
(5)设备编号 | 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编号 | |||||
(6)贮存容器的记录 | 永久,包括编号、充装量、充装压力、充装日期 | |||||
(7)充装压力 | ≮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该贮存压力5% | |||||
2.贮瓶间温度 | 卤代烷1211:0-50℃;1301:-20--+55℃;二氧化碳:0-49℃ | |||||
3.贮瓶间相对湿度 | ≯85%RH | |||||
4.贮瓶间照明灯光照度 | ≮150Lx | |||||
5.集流管 | ||||||
(1)外观质量 | 焊接,内外镀锌;外表涂红漆 | |||||
(2)泄压装置 | 泄压口方向不得朝向操作面和人员通道 | |||||
6.高压软管和单向阀 | ||||||
(1)外观质量 | 无缺损、碰撞损伤;标志齐全 | 人员观察 | ||||
(2)安装方向 | 与灭火剂流动方向一致 | |||||
7.选择阀 | ||||||
(1)外观质量 | 无碰撞变形及机械性损伤,有永久性标牌 | |||||
(2)防护区标志 | 阀上应有明显的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牌 | |||||
8.气体驱动装置 | ||||||
(1)外观质量 | 无碰撞变形及机械性损伤,手启有完整铅封 | |||||
(2)名称与编号 | 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和对应防护区名称的编号 | |||||
二 | 1.外观质量 | 平整光滑 | 人员观察 | |||
2.涂漆 | 灭火剂输送管道外表面涂红色消防标志 | |||||
三 防护区检查 | 1.防护区门窗 | 门窗材质符合要求 | 人员观察 | |||
2.防护区开口设置 | 设置自动关闭装置 | |||||
3.泄压口设置 | 设在外墙上,距地面2/3以上 | |||||
4.安全要求 | 有人防护区内应有紧急切断自控手动装置; 区内设声报,入口处设光报和防护标志;疏散通道与出口处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
5.自动控制启动条件 | 接到两个独立火灾信号才能启动 | |||||
四 系统功能试验 | 1.启动方式 | 管网式: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无管网式自动和手动二种 | 人员观察、测试 | |||
2.感烟火灾探测器 | 功能正确 | |||||
3.感温火灾探测器 | 功能正确 | |||||
4.模拟自动喷气试验 | 功能正确 | |||||
5.模拟手动喷气试验 | 功能正确 | |||||
6.紧急启动试验 | 功能正确 | |||||
7.紧急阻断功能 | 具备 | |||||
8.延时启动量 | 30s内 | |||||
9.喷药指示、声、光报警 | 具备 | |||||
10.选择阀试验 | 功能正确 |
(三)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实施方案:
消防系统根据需要进行巡检并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排除修复,对无法修复的损毁或老化设备及时申报购买更换: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系统(含消防中控室):
1.1 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定期检查和试验。
1.1.1每月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进行试验,对主机设备进行清洁;
1.1.2每月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1.1.3每半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次充放电试验,每季度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1.2 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1.2.1每月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主要设备进行清洁;
1.2.2每季度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壹次;
1.2.3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1.2.4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1.2.5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1.2.6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1.3 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检查维修。
1.4 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检查维修。
1.5 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 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2.2 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2.3 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2.4 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2.5 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
2.6 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2.7 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防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消火栓系统:
3.1 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3.2 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3 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 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3.5 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贵单位。
3.6 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3.7 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4. 防排烟系统:
4.1 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4.2 每月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5.1 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5.2 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6. 防火门、防火卷帘:
6.1 每月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完好情况。
6.2 每季度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检查其性能。
7.气体灭火系统:
7.1 每月对储瓶间、防护区进行查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7.2 每季度手动模拟测试一次。
8. 消防设备(水泵等)及其它:
8.1每月启动消防水泵,检查水泵运行状况,进行维护保养、清洁。
8.2每年对水泵机组进行一次修理,更换易损配件。
8.3每季度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8.4每月检查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每季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
(四)消防系统维保管理实施:
为使消防报警及火灾灭火系统正常运行,使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能够随时发现灾情,及时控制联动系统动作,并迅速将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并控制灾情,特制定本维护维修细则,以使整套消防系统正常发挥作用。
1.巡检制度:
建立严格的巡检制度,使维护维修工作有据可依,有序执行,巡检内容按方案规定执行;
2.系统日常运行工作维护及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滁州市区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并明确具体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负责本项目,并保持通讯畅通。每月最少维保一次,如遇临时故障,维保人员需半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在每次执行维保任务时,必须持有致甲方的联系单(写明维保内容、执行情况、维保人、时间等),经甲方签章确认后作为合同考核及付敖凭证,未经确认的,视为无效维护,不计入考核和付款凭证。
(3)乙方应提供年度维保大纳及月度维保的详细计划,在执行维保任务时,应在计划指定日前后5 天内落实:应急抢修响应时间在半小时内到达:普通维修 2 天内落实。逾期或超时的,第一次将进行书面警告,第二次扣罚相当于一个月的维保费用,第三次则视为违约,经甲方确认,可有权终止委托合同,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维修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在此期间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属消防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所造成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4)每次检套应认真填写登记表,由乙方维保负责人签字并交由甲方及相关人员签字存档各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属消防设备设施范围的,由乙方处理。
(5)乙方在维保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故障排除及修复涉及配件更换的,乙方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报价,甲方同意更换和确认价格后方可进行配件更换,更换零件所需费用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或者甲方购买配件乙方免费更换,否则,视为乙方擅自更换配件,则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保费包含低值易耗品 (辅材)的使用和更换,市场单个零件超过 100元的配件费用由业主承担,单个零件100元以下的配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将按照零件价格双倍从维保费用中扣除。
(6)更换的配件须与原品牌、型号一致,并经甲方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7)在维保工作中必须严格按规范的程序操作,使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并能顺利通过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如检查不合格的,扣除当年全年维保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计划书和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施工安全问题,由此引发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9)如乙方在接到甲方多次通知和催促后仍未能及时前来维修,或两次以上未能修复的,甲方有权请第三方介入维修,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在合同额中扣除。
(10)当消防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在维修期间一时不能使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主动采取应急措施。如乙方未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并告知甲方,此间发生的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因维修保养失职,在火灾发生时,消防系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造成的损失,以公安消防部门勘察、鉴定为准,乙方应负相应责任。
(12) 乙方负责对甲方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13)每个月末,乙方应对协议维保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报告,并形成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记录及建议表报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未按时提交报告或此项报告未获甲方认可,甲方有权不支付维保费用。
(14)服务期二年,考核合格自动续签合同。有重大过失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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